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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关于领取2021年春季第一期鼎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年春季第一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请申报且通过(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认定审核的相关人员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时需提供的凭证
1. 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代领的,需提供申报人书面委托书、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
2. 认定受理回执
二、领取时间
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02:30-05:3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领取)
三、领取地点
区教育局二楼办公室(5)
原文链接:http://www.zqdh.gov.cn/gzjg/zqsdhqjyj/zfxxgkml/content/mpost_2527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