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现场审核预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现场审核确认: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 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本人军官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 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
6.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查验。
以上材料申请人需装档案袋提交,封面醒目注明:报名号、本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联系电话等内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半年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更多2021年上半年宁夏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内容请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