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慈溪市内(包括杭州湾新区)的人员;
(二)持有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符合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慈溪市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此文件可在中国网站上查看);
(四)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慈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规定,本次认定在慈高校仅限宁波大学科技学院)。
符合以上第(一)到第(四)条件的人员以下统称为“社会人员”。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队驻地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并认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队驻地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考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业务咨询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08:30-17:30。
2.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宁波大学科技学院与慈溪市教育局认定机构联系,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 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 (宁波市教育局),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慈溪市教育局)。
② 选择“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教育局)。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教育局)。
③ 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体检地点、时间及流程:
申请人员均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其中一项要进行胸部透视)。
体检医院:慈溪市中医院(慈溪市开发大道1835号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
1.社会人员:4月23日上午,要求:空腹,7:30到达;
4月24日上午,要求:空腹,7:30到达。
2.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宁波大学科技学院与慈溪市教育局认定机构联系。
体检注意事项:①在中医院体检中心大厅领取化验单并交体检
费,现金:小学、初中、高中、职高140元,幼儿园260元;②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大厅工作人员;③保持手机畅通,需复检或补检的人员医院会及时通知。
(三)资格审核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
1.现场确认日期:4月15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慈溪市教育局后勤楼二楼报告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
3.现场确认审核所需材料:
①户口本、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⑥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
⑦体检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四、资格证书领取
社会人员认定通过名单请于5月中上旬查阅:
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ixi.gov.cn/col/col1229052042/index.html,或慈溪市教育局 微信公众号“慈溪教育发布”
咨询电话:宁波市教育局:87266142 慈溪市教育局:6391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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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cixi.gov.cn/art/2021/4/2/art_1229052045_3718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