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和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肥城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肥城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肥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肥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认定机构
在肥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在肥城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现场审核确认,并由泰安市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在肥城市申请的人员,应选择“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1.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符合肥城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条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了网上申报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体检无效。
2. 体检时间和地点
(1)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7日,每天上午7:30-10:00。逾期未体检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具体学科安排:
4月6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认定人员;
4月7日:小学学段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各学科认定人员。
幼儿园学科认定人员两天均可进行体检。
(2)地点:肥城市中医院。
注:第二批次体检时间和地点6月底将单独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3.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肥城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后果自负。
(3)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4)体检人员有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情况的,必须进行补查。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要求
(1)《体格检查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要下载为完整的单面,不得下载为两页。
(2)粘贴与网上报名同底版近期免冠1寸照。
(3)填好姓名和“既往病史”栏。
(4)用铅笔在体检表右上方注明申请学段学科。
5.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饮水。
(2)体检费(现金)直接交医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80元,其余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50元。为确保体检快速高效,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提前准备好正好的现金。
(3)申请人体检完毕,体检表交查体中心后离开医院,由查体中心统一交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体检不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复查,体检合格后才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三)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日。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8日-10日。在肥城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网上申报、体检完成后,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要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2)。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供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538-3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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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1/3/22/art_48458_10286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