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测试对象
1.全市教育系统没有达到相应普通话等级的教职员工;
2.在校学生和其他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3.窗口行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考试安排
三、考试报名
1.考试报名、缴费、考试及领取证书均在考点进行;
2.考生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考点报名;
3.考生照片测试时现场采集;
4.测试费用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考生进入考点后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核验身份信息,保持安全距离,除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环节外,测试全程须配戴口罩,勤洗手,如实提交14天行动轨迹登记表,分批次有序进行。不符合上述要求、现场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即使报名成功,也不得参加测试且费用不予退回。
2.考生对上报信息必须全部属实,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产生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存在严重传播风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上报有关机关处理。
五、证书补办
1.补办证书对象: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未超过两年的考生(以原发证日期为准)。
2.补办证书程序
(1)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原测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测试机构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查找原测试成绩,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
(3)测试机构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
(4)证书遗失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原测试机构对其测试成绩的认定证明,到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补办证书。补发证书加盖“遗失补发”专用章。
3.补办证书时间
根据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要求,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三周补办证书,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原文链接:http://jyj.hg.gov.cn/art/2020/10/30/art_9163_1341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