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0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师教育局决定在10月29日-12月5日开展十三师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兵团户籍或持有兵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在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 2020 年应届毕业生);
(三)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兵团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兵团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 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 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10月29日-11月13日
(二)报名地址:http://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二)地点:大营房会务中心三楼
(三)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户口本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仅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非兵团户籍人员不用提供《户口本》,由所居住社区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及居住证。
3.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上述材料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 纸);
6.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四、考试及认定工作安排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缴费收据)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试
1.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时间:11月28日 上午10:00
2.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地点:待定
3.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人员:现场确认合格人员
(二)说讲课考试
1.说讲课考试时间:11月29日 上午9:00
2.说讲课考试地点:待定
3.说讲课考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三)体检
1.体检时间:11月30日
2.体检地点:红星医院
3.体检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说讲课考试成绩均合格人员
(四)整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申请人员花名册
时间:12月1日-5日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文件要求收取相关费用。
1.报名费10元。
2.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180元/人。
3.缴费地点:十三师会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教育局财务室。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2.申请人严格按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话:0902-6582265;0902-256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