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十堰考区共有14842人报名,设立9个考点,分别是十堰市郧阳中学(十堰市北京北路60号)、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茅箭区五堰北街17号)、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广东路田沟巷7号)、十堰市第二中学(老虎沟路22号)、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发展大道中路266号)、十堰市柳林中学(仁威路8号)、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49号)、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丹江路26号)、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北京中路56号)。
各考点考试类型安排情况:十堰市第一中学知识点安排的是“幼儿园”类型;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十堰市柳林中学、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和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知识点安排的是“小学”类型;十堰市郧阳中学、十堰市第二中学学知识点安排的是“初中”类型;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知识点安排的是“初中、高中及中职”类型。
为确保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全、有序、平稳进行,市招生考试院提醒全体考生:
一是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到平安赴考。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希望大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特别是不前往风险地区。请您们从考前14天开始,坚持每天测量并记录个人体温和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对健康情况作出声明;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进入考场,“两证一声明”缺一不可。考生用笔自备。请您们充分做好考前准备,顺利参加考试。 请大家于10月17日前在教育考试报名平台下载《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填写相关内容(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格考试笔试(湖北考区)报名公告》附件4),于10月26日—31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熟悉所在考点地址和乘车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积极配合知识点防疫管理,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不隐瞒个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服从知识点工作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知识点工作人员提出,听从知识点专业医护人员安排。
二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应考。2019年9月3日,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了考试中作弊的定罪量刑标准: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校生参与代考等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一律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教育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信息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会对参军、招工、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贷款等各项活动产生严重影响。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资格考试是选拔未来教师的考试,不仅是知识水平的测试,更是道德品质的测试,在考试中违纪舞弊,既是道德良知的丧失,对考试公平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挑战。
考试期间,市招生考试院将联合宣传、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在知识点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纪舞弊行为。我们倡议:全体考生自觉抵制兜售、贩卖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及代替考试等各类舞弊行为;进入考场时不携带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严格按答题要求作答,交卷时不要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否则按违纪舞弊处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守法应考,共同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平安赴考、诚信应考,努力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衷心祝愿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