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为江安县域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权限。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只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受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代审核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确认。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18日至9月30日)
报名途径: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数据填报、上传照片等程序。
(二)体检(9月18日—9月30日)
由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江安县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江安县人民医院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必须空腹;
3.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4.体检结束后,由本人持身份证取回体检报告;
5.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10月12日—10月13日)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0月12日—10月13日)到江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均需验原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上照片,要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印章);
(5)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个人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7)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任教资格种类);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系统验证后可不提交。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一年以上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咨询电话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2622115,联系人:贺老师;0831-2631005,联系人:赵老师。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所有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二)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三)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所传的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四)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没有到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五)做好防疫工作,现场资格审查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原文链接:http://www.ybja.gov.cn/zwgk/jbxxgk/tzgg/202009/t20200915_1344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