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0〕206号)文件和哈市要求,尚志市将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尚志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加入QQ群“尚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群”,QQ群号467508453。此次认定工作的相关表格、材料的下载及工作的通知均在此QQ群内发布。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人于2020年9月15日至9月2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10月9日早8:00
2.体检地点:尚志市大医院门诊三楼体检科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必须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尚志市教育局五楼503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现场确认机构审查)。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3)认定申请表。现场认定时在尚志市教育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要求:拍摄清晰,且按要求拍摄上传有效区域。
(4)体检合格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照片如是粘贴的,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i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教师资格审核
全审统一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审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QQ群内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相关要求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网络提示,谨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等项目要详细核对,选择任教学科时,必须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完成填报。申请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和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的重要依据。
2020年尚志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会在尚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发布。请申请人加入此QQ群,QQ群号:467508453。如不及时加入,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我市防疫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尚志市教育局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地址:尚志市教育局503室(教师工作办)
联系电话:0451-53343691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shangzhi.gov.cn/art/2020/9/10/art_23574_941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