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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季云南镇雄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责编:胡敏娟 2020-09-15
教师资格资料领取

根据《昭通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户籍在镇雄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镇雄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学历标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标准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本县指定体检地点:镇雄县城南医院)。

(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免考试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29日17:00系统开放日。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县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请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联系电话:0870-3120050.

2.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户口薄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附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生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须有体检医院签署 “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一);申请人自行到医院体检并携带用A4纸双面打印的体检表和体检办法。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网上报名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待领证时提供照片;认定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照片。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说出网上报名号,再递交资料,确认完成后申请人必须登记签名,否则视为认定不合格。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结果查询: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电话(0870-3120050)通知不合格人员,未接到此电话通知的视为合格。

领取证书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30(双休日除外)。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镇雄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认定,但现场确认时申请人仍然到镇雄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确认。咨询电话:昭通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0870-2223028,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窗口0870-2138480。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网上申报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和领取证书须佩戴口罩。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zx.gov.cn/contents/26/33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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