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2.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于10月15日左右发布《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报考本次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的考生,须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一、报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4日14:00时止。
(二)网上审核时间:9月11日至9月16日16:00时止。
(三)网上缴费时间:9月11日至9月16日24:00时止。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1日。
(五)笔试时间:10月31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12月10日。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可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条件为: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3.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3+2中高职贯通”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考生本人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在黑龙江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报名
特别提示:
1.报考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已选择“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的,直接获得2020年下半年考试资格,此次不需要重新报名,考试科目与2020年上半年考试所报考试科目一致。
2.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姓名及身份证号如与身份证件不符将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所有考生(转考考生除外)报名前均须重新进行注册,准确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设置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3.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4.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009/t20200909_174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