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时掌握本次考试的各项新冠疫情防控制度和考点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和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务必注意当地规定的证明有效时间,按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无法参加考试。
(八)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三、考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毕业人员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在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市报考。
(六)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2)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八)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0年9月11日9:00至14日17: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点击“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9月14日17:00之前报名信息未成功提交的,将不能再报名。
原文链接:http://www.hebeea.edu.cn/html/shks/tzgg/2020/0908-110334-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