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及申请表领取的通知
我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统一于2020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龙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领取。
2.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审验。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代领,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由本人提出委托,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代领资料的,不予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