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证对象
2020年春季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25、26、27、28号窗口)领到教师资格受理凭证,现场确认合格且未接到回访电话的人员或委托代领人员。
二、领证时间与地点
1、现场领证
(1)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00)。
(2)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28号窗口),衡阳市内可以乘坐113、148、150、162、165、170路公交车到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2、邮政快递领证
(1)邮寄方式:根据湘邮管[2015]3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教师资格证,货到付款。
(2)邮寄时间:对已选择邮政快递领证的,按照本人提供的地址,于2020年8月21日之前寄出教师资格证,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及时查收。
三、领证要求
本人现场领证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他人代领的,请持证件持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于存档)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证,故请妥善保管好。
3、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734--8969015。领取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engyang.gov.cn/xxgk/dtxx/tzgg/gsgg/20200813/i2119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