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仅限居住证)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