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中山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2019年上半年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5月8日至5月15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和报名,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6月13日至6月21日)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申请认定的人员范围
1.户籍在中山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中山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的内地非中山市户籍人员。
3.在中山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在中山市居住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前述第(一)项所列范围的人员,属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非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不在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之列的人员,须持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三、申请认定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申请人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中山市内三级甲等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