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黄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黄山市2019年春季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19年6月7日—6月2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责任自负。
二、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相关页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