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安庆市2019年春季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4月26日8:00-17:30(正常工作日);第二阶段: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8:00-17:30(正常工作日),参加5月份国考并通过的考生请在第二个阶段申报。
请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安庆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安庆市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安庆市居住证的人员;
3.安庆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庆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www.ahywpc.com//showarticle.asp?id=554)。
三、认定机构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