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淮北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淮北市2019年春季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网上申报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5月6日至5月21日。本时间段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在淮北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段。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6月24日。本时间段为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的网上报名时段。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务必对照符合自己的网报时间段及时报名申请,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对象
淮北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含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淮北市的人员。
2、持有有效淮北市居住证的人员。
3、淮北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淮北市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北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淮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受理。(其中,淮北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到相山区教育局审核认定;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烈山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淮北市教育局受理。(其中,淮北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院校受理申请并完成现场确认相关工作后,统一到市教育局审核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