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淮南市2019年春季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相关认定工作参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二)蚌埠市2019年春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阶段:2019年5月5日—5月17日;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6月16日。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蚌埠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认定地点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