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暂未发布,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湘潭市2019年教师认定公告中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有关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8:00- 4月30日17:30。
秋季批次 10月15日8:00-10月30日17:30。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合法有效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访问网址:http://www.jszg.edu.cn或者http://app.jszg.edu.cn
二、认定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取得此类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机构
申请人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与所属行政区域,对照湘潭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与受理范围,正确选定认定机构。其中,所属行政区域按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确定。
湘潭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与受理范围具体如下:
湘潭市教育局:受理湘潭市(不含湘乡市)行政区域内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湘乡市教育局:受理湘乡市行政区域内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湘潭县教育局:受理湘潭县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雨湖区教育局:受理雨湖区(含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岳塘区教育局:受理岳塘区(含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韶山市教育局:受理韶山市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来潭居民可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可仅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本市范围选定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