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承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3月下旬以后,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承德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认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
5月27日-6月17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认定机构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1)已毕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医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须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确认;(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4)承德市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此处“已毕业人员”指网报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如下: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