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鹤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3月下旬以后,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鹤壁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根据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两次认定工作:
(一)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二)面向应届师范生认定
2019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5日,并向本校相关部门提交现场确认材料。
二、认定对象
(一)鹤壁市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鹤壁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认定条件
参看省教育厅公告第二条(http://jszg.haedu.gov.cn//2019/03/27/1553672740594.html)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