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枣庄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3月下旬以后,具体认定时间待定。以下是2019年枣庄市教师认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2批次进行。第1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3月26日8:00—4月1日17:00;第2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
应届毕业生(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仅限在第2批次报名。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市)教育(体)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枣庄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本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市)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枣庄市的中国公民。认定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取得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