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代身份证 ( 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 港澳台学历认证书 》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 申清 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 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无法 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 教育考试网 (http: //ntce. neea. edu. cn ) 上自行打印 ,认定 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 近期 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 正规证件相片 ,用以办 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 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 师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若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