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黑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