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3月下旬以后,具体认定恢复时间待定。以下是2019年北京教师认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第一次:3月25日—29日(周一至周五)
每天7:00—24:00;
春季第二次:6月18日—24日(周二至周一)
每天7:00—24:00;
秋季:9月11日—16日(周三至周一)
每天7:00—24:00
二、现场受理时间
春季第一次:3月26日—30日(周二至周六);
春季第二次:6月24日—29日(周一至周六);
秋季:9月16日—18日(周一至周三)。
三、现场受理地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受理地点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级认定机构指定受理地点(各区认定机构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