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到3月下旬以后,具体认定恢复时间待定。以下是2019年春季贵州省教师认定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供各位参考: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省继续使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贵州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 2019年3月25 日一7月5日,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 3月25日-5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0日至7月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7:00。为满足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的需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在6月21日以前完成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并尽快发放证书。
二、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展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贵州省的中国公民,可在贵州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杨书局国务院港资市务办公室楼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合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霄持有港澳合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S年有效期合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