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在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成绩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的,均可获得由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将证书领取事谊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0年1月18日下午12:00—16:00
二、领取地点
海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号楼411室(海宁市康乐路158号)
三、其他事项
1.领证时请带上身份证,代领的话请带上双方身份证
2.报名时要求邮寄证书的不需要到现场领取,证书将于明天通过顺丰寄出,请注意查收!也请不要拒收,谢谢!(东方学院考生的证书下学期开学后再统一邮寄)
3.考生可登录http://www.zjpg.net/List.asp?nid=32查询自己的成绩(登录网站后,选择左边成绩查询讯飞测试软件,输入姓名及身价证号,1月17日后才能查询)
4.不明事谊请与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7233406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1月14日
原文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ey6jow-f0GxdGkwpmw_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