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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下半年在锦州市(含市、县(区)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已认定合格的人员,请凭本人有效证件,按以下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市教育发展中心发放
请于12月30日到锦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领取,领取时间按照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执行。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发放
考生到递交材料的县(区)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县(区)认定机构发证时间、地点和要求请自行查询。
各县(区)认定机构相关信息
三、关于代领教师资格证及材料的要求
考生本人因事不能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的,可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领取。
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