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丽水市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公告中的部分内容:
一、考试安排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1月9日9时至11日17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1月12日至13日(期间网报功能关闭);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月14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需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网上缴费时间为1月14日至1月15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9日至14日。
考试时间:3月14日。
二、报名条件
以下人员可在浙江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浙江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