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大连高新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对象
2019年秋季在高新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请申请人一定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领者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对其认定信息进行注销,本次认定无效。
领取时间:12月23-24日。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7:00。
地点:大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21号窗口(地址:大连高新区高新街1号)。
三、领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到现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不能现场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需要提供证书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委托书。
3.选择邮寄领证的申请人,根据邮寄单号及时查询证书投递情况。
联系电话:0411-84821160
附件、领证委托书.doc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文体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