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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区教育办对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人资格审查,初步认定34人符合申报资格,其中谢章哲等12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尹洁等20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李嘉琪等2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附后)。
现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东津新区教育办反映。联系电话:0710-3352861。
附件:东津新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东津新区教育办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