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2019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经拱墅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拱墅区2019年下半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联系电话88907207或电子邮箱jxxxjsjyb@126.com。
《拱墅区教育局准予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将由本中心统一安排EMS邮政快递送达至申请人所留的邮寄地址,费用由本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快递时间届时短信及QQ群通知)。
证书自取的申请人请于11月26日工作时间至本中心领取(具体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460仓基新村内、拱墅区教育研究院北二楼201室,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88907207)。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2019年下半年认定具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