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文件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4日-11月12日
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得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集中体检
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龙海市第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5日,错过体检时间后果自负。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送给认定机构。体检时需加入教育局窗口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群号:818565995)”方便通知联系。
(三)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及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596-6557095,邮箱:lhsjyjspk@163.com,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13号。
龙海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6530629。
3.申请材料(请携带原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其中,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摄清晰照片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需到户籍地乡镇派出所查询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门统一出具,体检合格者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根据需要扫描或拍照带回)。
(7)近期小二寸((3cm x 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如无1、3情况请忽略):
(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通过审核的申请的人还应按教育局窗口通知要求,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http://www.fjbs.gov.cn)在指定时间内选择上传申请材料(附件2和清单中对应的材料)。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
4.材料整理要求: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填写、贴好档案袋封面标签。
(四)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窗口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附件: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3. 2019年下半年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
4. 材料档案袋封面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