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海沧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海沧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下半年在海沧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海沧区;
2.持有海沧区有效居住证;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海沧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网报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8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尽早登陆网站报名,报名时间超过,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开通)。
(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一周通过“海沧微政务”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预约号已经按人数设定,请不要重复预约)。
2.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1号)二层1号综合窗口。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四)咨询电话:60531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双面打印)原件,申请人签名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4.《个人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可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二)须提供现场核验的证件
1.毕业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3.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或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个人承诺书(参考)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