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字〔2019〕66号)要求,现就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五原县认定权限为初级中学、小学、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所在地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非师范类专业应具备条件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8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
(三)身体条件
网报申请经现场审核认定后,申请人领取《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到五原县人民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加盖公章有效。
(四)其他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66号)或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教育局联系。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并按流程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且审核合格后需携带: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普通话原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一寸蓝底照片一张,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5日(法定假日除外),共计10个工作日。
现场审核地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教育局221(地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镇政府大楼221)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11月6日到11月8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时间
认定结果将于11月25日前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78-7960312
电子邮箱:wyjyjrsg8@126.com
附件:1.自治区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docx (内教教师函〔2019〕66号)
五原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