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居住地(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蓉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咨询,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区县联系电话附后)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所有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人员)于9月23日--10月25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的要求,本次成都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可到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费200元):
(1)四川师范大学校成龙校区医院(地址: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内)。
体检时间:9月23日--10月25日(含周末、节假日)8:00—11:00。联系电话:13608022303,15756433663。
(2)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地址:武侯祠大街251号)
体检时间:9月23日--10月2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8:00—11:00。联系电话85096016。
(三)现场确认:请于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
(3)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底色无要求,办理证书用,请修剪规则)。
(6)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
申请人提交审核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驻蓉现役部队军人及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在蓉高校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可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提交在蓉就读证明材料。
(7)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件一份。
3、未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考生:
(1)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2)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试讲面试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类申请人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即试讲、面试)时间为11月9日(星期日),试讲题目和知识点学校安排等将于10月31日16:00公布在“成都教育人才”网上。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中心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清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师资格认定。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9年9月
注:户口或居住所在地在天府新区及高新区的申请人按照以下安排咨询:
1. 高新区中和街道、肖家河街道、芳草街街道、石羊街道、桂溪街道请咨询武侯区;
2.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咨询双流区;
3.高新东区咨询简阳市;
4.高新西区咨询郫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