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保证2019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户籍所在地为桂阳县行政区域内。
2.在桂阳行政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人员,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郴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已受聘于我县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3.以下人员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②2015年12月31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③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第一步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0月30日。
(2)申报地址:登陆http://app.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学段须与报考学科、学段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第二步 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5日--11月18日
体检地点:桂阳县人民医院
桂阳县中医院(0735-2490080)
申请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空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在体检表上粘贴与网报系统同版照片一张。申请人的体检表由医院送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3.第三步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体检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8 -22日8: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桂阳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5-4471317,0735-4430029
3.第四步 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结论。
4.第五步 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桂阳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