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邵东市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操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申请受理对象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应在邵东市行政区域内。
2. 按照《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 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2.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
4. 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5. 港澳居民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 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
7.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 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 流程:
(1)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确定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邵东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现场确认点“邵东市教育局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确认点”。
(3)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并上传《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格式要求上传)和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核对填报信息并提交。
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须点击“提交”,网报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体检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邵东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网上下载,详见附件。
申请人需完成相关体检所有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须在11月6日前完成,体检结果1年内有效。申请人可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送交教育局。
(三)现场确认
1. 时间: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 地点:
邵东市教育局新办公区(邵东市衡水中学新创新学校内)337办公室
3. 现场确认需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和由就读学校提供的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学校盖章证明。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3.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颁发将通过微信群另行通知,届时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doc
2.2019年秋季邵东市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邵东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