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新泰市中小学教师及社会人员参加泰安市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参加泰安市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21日-25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baoming)进行网上报名:
1.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泰安市”,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所在单位”填写考生要去确认的县市区名称(如考生到新泰市确认,则“所在单位”填写“新泰市”)。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此项信息,否则无法顺利领取普通话证书。
3.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带“*”栏目及考生照片、考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务必完整准确填报。
4.考生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提交后点击左上角“报名查询”按钮确认照片是否已上传。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0月21日-25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新泰市东周路698号),联系电话:1329013057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具有新泰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
(3)测试费50元;
2.在新泰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居住证
(3)测试费5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确认,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确认。
特别提示:根据上级规定,2019年下半年起,我市取消凭工作单位证明申请参加普通话测试,工作单位在我市的社会人员可凭居住证申请。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合理衔接,2019年下半年,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报考。2020年上半年及以后,考生在我市报考普通话测试,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10日,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查询测试成绩
测试完2个月后,考生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一常用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三)领取证书
普通话测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一般可在查询到成绩20日后,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新泰市东周路698号,联系电话:13290130572)领取普通话测试证书。具体领取地点、时间会及时在新泰市教师教育网站(www.xts]sjyw.cn)左侧“公告通知”栏通知。
(四)测试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50元/人次。费用汇总后缴至泰安市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一)普通话报名由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负责办理,联系电话:13290130572,0538-7251783。
(二)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的,后果出考生自负。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测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三)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新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