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桃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秋季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桃源县行政区域内。
3.按照《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桃源县中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 10月30日。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应选择“桃源县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准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体检
体检地点:桃源县中医院
体检费用:申请人自理
体检表:申请人无需自己打印,医院有体检表提供,体检时需在体检表上贴好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照片。申请人须在工作日内空腹到医院体检,相关事宜可咨询桃源县中医院体检中心,电话号码:0736-6637765
3.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21日—11月4日(工作日期间)
(2)地点:桃源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一楼办公室)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需提交)。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需提交,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桃源县中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⑥《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⑦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⑨标准一寸证件照一张(与上传到网报系统里的照片一致)。
四、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5日以后(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桃源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一楼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36-6622739
桃源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