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1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户籍在松阳县或有松阳县居住证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松阳县教育局材料审查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松阳县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二、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1~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2019年10月29~31日上班时间,由申请人员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到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2号教育窗口(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1号)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现场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出示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松阳县户口簿(或松阳县居住证);
3.学历证书原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二张(与上传照片同底一致);
6.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各申请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3日或28日两天内,到松阳县中医院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表到中医院体检中心(一楼)领取,体检结果放在体检中心由教育局统一取回。体检时请带1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相同照片,张贴在体检表上。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在认定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8019635。
松阳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