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19〕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本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
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合格。
(五) 资格条件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由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关网维护等特殊情况外,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遇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该网站弹窗公告信息为准。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按照流程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三元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3.打印《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注意:申请人上传的承诺书截图应直接嵌入《认定申请表》中,并不得超出承诺书框范围,否则将造成《认定申请书》打印出错。
4.提交照片: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必须先到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体检表格,并贴上与网上申报同底的照片(一寸一张),于10月21日至10月24日期间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无须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确认点: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三元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7991700。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电子照片一份。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认定学科,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户籍在三元区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①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盖三元区教育局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10月31日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
认定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认定结果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进行公布。
(五)领取证书
区教育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的材料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三元区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三元区教育局将与公安机关对接,对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年内,通过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三元区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三明市教育局认定。
户籍或居住所在地为三元区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由三元区教育局认定。
5.申请人员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三元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