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区将面向社会开展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户籍、居住证在香坊区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9〕50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及现役武警和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二)体检
1.体检时间:10月26日7:00-10:00;体检地点:香坊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香坊区通天街58号门诊一楼);
2.体检咨询电话:55106208;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并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填写报名号;
(4)体检表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香坊区教育局一楼104室(香坊区旭升街213号);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报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全部使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为一份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黑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和学信网的学历证明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3)二代身份证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i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325*240毫米1个),自行准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在附件中下载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中间位置,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种类、申请学科、报名号,其他项目不要填写;
(7)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8)申报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有相关证件电子信息未完成比对的,需要在教师资格确认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认定申请表:不用个人打印,认定申请表中的《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将扫描件或照片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要求上传(上传的照片、个人承诺书部分要明亮清晰,尤其在签名部分一定要在规定区域内清晰完整。);
(四)领取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日期以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和香坊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日期为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领取,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三、相关政策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申请的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未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一致。
3.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
2019年香坊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在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和香坊区政府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备注:在香坊区参加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加QQ群,群名:2019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群号:664908917;
联系电话:51860019。
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2019秋季教师资格认定.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