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区将面向社会人员开展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碾子山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人员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碾子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按照(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三)2019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21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碾子山区教育局。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
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或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有意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二)体检工作
1、时间: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之前将体检工作完成。
2、体检医院:碾子山区人民医院(老华安医院)为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申请人体检前应自行先与碾子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3、具体要求:体检表体现的所有项目必须检查,得出结论。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0月11日8:30—2019年10月31日16:30。
2、现场确认地点:碾子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3、确认人员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薄型、规格325×240毫米),档案袋上粘贴好自行下载打印的封面(见附件3)。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要求的内容。
(2)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书粘贴纸质照片。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1寸彩照(正面免冠、蓝色或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彩色打印(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2。1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
2、我区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全省统一认定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具体领取日期以电话通知本人为准。
3、目前,我市还没有开展定期注册工作,请申请人报名时一定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而不是教师资格注册栏(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报名和教师资格注册不是一个概念)。
4、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452-6688204。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齐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