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泰来县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泰来县所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按照(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见附件5)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0日-10月21日)--体检(10月21日前完成)--现场确认(10月14日--10月24日)--审核认定(11月1日--11月28日)--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3月30日)。
(一)网上报名。
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见附件4(申请人用户手册)。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应首先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比对提交有关信息。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泰来县教育局。
1、国考合格人员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
2、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上传后查看是否清晰。
3、信息(含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5、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或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有意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泰来县教育局,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薄型、规格325×240毫米),档案袋上粘贴好自行下载打印的封面(见附件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要求的内容。
(2)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1寸彩照(正面免冠、蓝色或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彩色打印(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在泰来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安排在10月21日前完成(周日除外),体检标准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幼师)文件。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领取日期拨打电话0452-8233706咨询。
(三)目前,我市还没有开展定期注册工作,请申请人报名时一定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而不是教师资格注册栏(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报名和教师资格注册不是一个概念)。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不含幼儿园)
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申请人用户手册V1.0
5、关于港澳台人员认定通知(教师厅[2019]1号)
泰来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