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阳江市阳东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及省教厅、市教育局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阳江市阳东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阳江市阳东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阳江市阳东区居住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港澳台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他要求按《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1.宣传和信息公布
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和信息公布工作,申请人可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dong.gov.cn/)下载关于本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资料。
2.网上申报(10月9日至10月15日)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网报简要操作指引可参考附件5)。
申请人必须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填错个人基本信息,责任自负。
3.体检(10月9日至10月21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时空腹,需带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和一张彩色相片(与在系统提交的相片同底),体检费按规定由医院直接收取,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结果及其他资料一并送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审核。
4.现场确认(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5.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至11月29日)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到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dong.gov.cn/)下载,相关规定按照《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和通知,请各申请人密切留意阳东区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认定网及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2.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0号),联系电话:0662-6616795。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
未曾参加过首次注册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网上报名(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学校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首次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现场确认(11月7日至11月13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设置教师所在学校为现场确认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本校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镇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完小、教学点、公民办幼儿园的现场确认。首次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5.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6.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6,由所在学校统一填写报送)。
(注意:材料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或回形针夹好即可。)
各确认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注册的网报、确认等工作,并在11月15日前把各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报送到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注册。
附件:1.阳江市阳东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需提交的相关材料.doc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5.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简要操作指引.doc
6.x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xls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