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妥善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泗县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泗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泗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泗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持有有效泗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泗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1月5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符合泗县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泗县教育体育局”,“泗县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材料由泗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7 - 8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确认地点:泗县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服务窗口。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泗县有效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非美颜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等用于体检和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体检表。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在确认时间的次日凭体检通知单到泗县中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中医院提交教师资格确认点。
体检提醒:
(1)现场确认日要饮食清淡,次日体检前不得吃饭、喝水。
(2)体检费用自理,联系人:顾医生,联系电话:0557-3580183。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泗县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是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于11月下旬以后查看泗县教体局政务公开平台通知。(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12?type=4&action=list)
联系电话:7022151(泗县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
7020081(泗县教体局人事股)
泗县教体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