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就仁寿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严格按照网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操作。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是教师资格认定的网站,没有其他网址。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受理范围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仁寿县的中国公民。
(二)仁寿县行政辖区内全日制高等、中等学校应届毕业在校生(全日制高等、中等学校应届毕业在校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统一申报)。
(三)受理申请资格种类限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窗口。
(二)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都需报送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国考合格的考生(含2016级师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在职教师提高学历的可免交)。
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1)《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可在四川教育网(首页——教育工作——专项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以下人员,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在职教师申请认定与任教岗位不一致的另一类教师资格。(能提供所申请种类学科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学校盖章,可不参与测试)
测试时间:凡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初定11月中旬参加测试,具体分组及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将另行通知,请参加测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测试办法:测试采取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申请人在9月23日至10月25日(非工作日除外)到仁寿县中医院进行体检,准备1张两寸照片,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报告单由认定机构统一到医院收取,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体格检查相关规定和安排,凡因自身原因对体格检查造成影响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七、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每人收取测试费2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等流程。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确认等流程,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与眉山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28-38195932)。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联系电话:028-36295102。